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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女兒上個月的書櫃。只有右上角那個小區落的紙板書是兒子的,但常常被女兒搶走,可以說整櫃都是她的。
  
  大概在我三到五歲時(幼年對歲數沒啥認知,我都是靠當時的住處、友人、同學或師長來推定歲數;當時我們住彰化市中央陸橋下)家裡有一箱童話故事書,一套20本,八成八是我媽被誰慫恿『買這個對小孩好』而買的,而我爸根本不管我媽買啥,那箱書買來就被扔著,我媽大概以為養小孩就像玩養成GAME,買了讀物小孩的智力數值就會自動加50點,當然,也是因為我媽平常生活就夠焦頭爛額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麼認字的,大概是每天看電視吧,電視底下有字幕,搭配著學,那時好愛看五燈獎,歌詞中的字會一直重複,很適合學。不過當時能認的字不多,那套書最後也只能讀懂七成,其餘靠圖片補足。(哎,童書的圖片真重要!我前幾年在二手書店看到那套書其中一本,真想買呀。可是毀損得太嚴重了。)
  
  在我認知中,我的啟蒙書是小紅帽,薄薄幾頁夜市賣40元的那種,在我唸幼稚園時(五、六歲左右,當時住基隆暖暖),還是『阿姨』的二舅媽買給我的,她會一個字一個字唸給我聽。(後來他們是我小二時結的婚吧?)
  
  唸小學前有段短短的時間我又住到南投集集的奶奶家去,家裡有大堂哥唸國中的課本,我翻開來看,只看懂國歌歌詞跟余光中的〈一枚銅幣〉,後來我自己唸國中時看到〈一枚銅幣〉,大驚!這課文好熟彷彿我夢中看過呀!其實是六年多前自己讀過的。
  
  唸小學低年級時,我遇到的導師非常『傳統』,只對到她的『教室』補習的學生好的那種,據說是她嫁得不好,養家辛苦。那不重要,總之,小二時,某次她要我去幫她印學習卷,我拿了錢跟母卷就去老師指定的書局,書局是我平常不會涉足的地方,好新奇,那邊有好多書,我顧著看書,沒把老師的交待說清楚,我記得老闆有喊我跟我確認,完全被書吸引住的我含糊應了聲『嗯』。回『私塾教室』的時候被老師刮了一頓,說我印錯了浪費錢。(大概浪費了十幾塊,不過她沒跟我要。)
  
  從那時開始我就很渴望看書。看那些有趣的故事。不過我家實在沒什麼書,如果要說唸書,一定是指課本,有次我看了二哥的課本,把不懂的地方拿去問我爸,被我爸臭罵,說那個不會考,把我自己的考試管好就行,有空亂看,不如把自己的課本讀10遍。那時我住彰化和美,一個破爛的房子,許多破敗的記憶。
  
  忘記是哪個假期,小三升小四的暑假嗎?還是寒假?二舅說他們夫妻上班的時間外婆很無聊,把我接去跟外婆作伴,很灰暗的房子,沒什麼光線,濕氣又重,我在架上發現了一些讀物,除了二舅媽的西洋羅曼史(林白)之外,還有一些小說,我在昏暗的房子裡看了王禎和〈快樂的人〉和一些白先勇,意識流擺來擺去,一陣暈眩。到現在我都無法分辨看了白先勇什麼小說,他的台北人系列每篇都那麼像,女的奇形怪狀,男的面目模糊。(失禮)
  
  小四升小五跟小五升小六的暑假我都去了桃園的小姑媽家住,她家有好多、好多、好多的書,我或多或少有去二姑媽家,她家有整套漢聲(超棒),不過小姑媽家更多,除了漢聲還有其他書籍,也有訂國語日報,對我來說是完全不同的世界。我還用表妹的名字去他們的圖書館借書。有年小姑媽找我去學速讀,說是陪我表姐學,我那時剛遇到初戀對象,不想離開彰化(喂),沒答應,後來發現我表姊讀書真的好快喔!我真是笨呀!
  漢聲系列我最喜歡的是林明子,第一喜歡《今天是什麼日子》,再來是《第一次上街買東西》,再來才是其他作者的《小飛先進門》。現在南門書局能訂,定價360,7折252。(還是8折?但我總覺得有些貴,買不下手。)
  
  小學六年級我開始打零工,那時家庭手工還有點餘風,腳踏車零件、飾品類、風鈴、拖鞋……,肯做就有零用錢。那時我聽我二哥說車站前有一間金石堂書局,超級大,可以買到世界上所有書,我幻想了一個禮拜,那邊有故宮那麼大,全部都是書書書,而我每一本都看過了,我看完後變成神童作家,寫出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品。等我終於去朝聖,覺得它好小,大失所望。(咳,其實它就是標準大小。我二哥一向愛唬爛我,因為我很好騙,他覺得有趣。)至於我『征服一座操場的書的攻略計畫』則由瓊瑤阿姨的水雲間系列開始(《梅花烙》、《鬼丈夫》、《水雲間》),買回家後我立刻看完,還哭得很慘,但是不喜歡《鬼丈夫》,覺得它像小虎隊裡的陳志朋,難道『三』系列都要有一個不討人喜歡的嗎?於是我顧著思索『三』這個數字的神秘之處,並沒有回到金石堂繼續我的攻略計畫。(當時年紀小,歌迷別揍我。)
  
  到國一時我給自己配了眼鏡,花了1400還是1500吧,然後積存了3000元去那時彰化市新開不久的大大書局買書,但我很遺憾地發現我認識的作者不多,小野、侯文詠、劉墉,買來買去只有2000元(核爆)。
太可惜了,我國一才開始看張愛玲,否則3000哪夠用。

  國一國二我拿了壓歲錢,往台北國際書展衝,塞滿一整個包包與提袋的書、漫畫,風塵僕僕背回彰化。後來我爸失業,還欠了一大筆債,買書的日子又告中斷,打工的錢全吃掉了,我也沒長高長胖一些,嘖。(謎:妳喜歡看書,也沒聰明一點呀!)高中時狀況愈演愈烈,家裡好不容易買的房子也被法拍了,我高二唸完休學一年去工作,那時住台南,車站附近有北門二手書店,書很便宜,但我買不下手。工作一年,我好不容易才存10萬塊,未成年的勞工真不值錢。
  
  後來我爸終於開始工作,我也開始唸大學。哪間不唸,偏偏挑在貴森森的台北市,我真的很聰明(避免賢人誤解,這叫反諷)。不過家中經濟好轉了,除了幫我付學費,一個月還給我6000元,於是開始我瘋狂的敗書行徑。上一篇懺悔錄的書幾乎都是我大學後買的。高中之前的書因為到處搬家,失蹤許多。人家都說搬四次家等於遭遇一場火災嘛。
  
  我敗書因為我想買書,我喜歡可以隨意買書的感覺,這樣吃蘋果麵包灌開水去書局眼巴巴看著書封的回憶才不會回來找我。我看書看得少,因為我沒有養成大量閱讀的習慣。
  
  懷孕後我開始收斂。直到女兒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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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九個月大的時候帶她去參加閱讀起步走。拿回家的兩本書早很快不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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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書賊此時十一個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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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歲前夕的照片。對書非常粗魯(吼,KITTY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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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兒:老母的書頁數比較多,撕起來有快感。這本不曉得如何?
  
  並且染指我的書。(行政法人,當時在準備文化行政的考試,沒考上,但我多了一拖拉庫文化行政的準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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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真的能看懂嗎妳。這本是台灣文學作家身影。
  
  因為她會撕毀我的書,所以又延後給書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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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歲九個月才拿到人生中第一本有故事的繪本。高興到坐小馬桶時也要看。(網路上有變態,碼一下保護,夏天很熱,她會自己ㄊㄨㄛ ㄍㄨㄤ ← 避開關鍵字)這也是她第一本認真塗鴉的書。
  
  養小孩後家計並不寬裕,所以我喜歡到圖書館借書,然而她又撕又咬,還會搞丟,之前弄丟了兩本絕版書,絕版了不好買,只好直接賠錢,要賠定價2倍。老娘受此刺激,又說服自己『一本書兩人看』,女兒的書櫃就不知不覺……變成第一張照片的樣子了。
  
  前天我預定去逛兩家書局,買杯拿鐵回家。然而我領了錢去,從第一間書局踏出來時身上只剩10元,銀行則是40元。回家後女兒就把她的繪本搶去看了,她知道什麼是她的書,老公一臉不悅,我:「你看,女兒很喜歡啊!」(我的零用買的耶)老公:「對啊,等等就可以拿去咬了。」(我買了《一片披薩一塊錢》跟《第一百個客人》,這兩本很棒耶!……都跟食物有關。)
  
   幸好,女兒也不是白養的!一直心心念念第二間書局,我昨天問老公:「我到底可不可以去買書?」(翻譯:我要借錢)
  老公不講話,女兒倒是搶先回答:「可以啊!」
  我:「妳說可以,妳要付錢嗎?」
  女兒:「要!」
  後來老公又跟她確認:「妳真的要把(紅包)錢給媽媽買書嗎?」
  女兒:「嗯。」 
  我想女兒也很喜歡翻閱新書的感覺吧!
  老公:「天啊!一對敗家母女!」(抓頭爆炸) 
  
  不過我打這篇文的時候,女兒把我放在桌上的新書一本本拿去畫,畫出畢卡索都稱讚的傑作來。女兒,賠我書!紅包我全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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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