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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電影風評太差,不然有電影又有小說的狀況下,我通常會先看電影再看小說,電影到底不如小說有那麼多篇幅話說從頭,電影的精巧也未必在細節。即使《告白》原著入手已久,為了先看過電影再看小說,我實在撐了很久。(現在我要進戲院不容易啦。)
  
  先說說原著吧。
  
  《告白》由五個人的自敘組成,神職者、殉教者、慈愛者、求道者、信奉者,最後由傳道者帶出爆炸性的結局。
  首先,我不會說這是推理小說,小說一開始人就死了,凶手也知道了,重點在受害者家屬的復仇。  
  森口悠子,國中教師,其四歲的女兒愛美被班上的學生謀殺。國一學生的年紀約十三歲。知道是什麼保護著這些青少年嗎?不是教師,不是父母,是青少年法。即使殺了人,也只要進入觀護所就可以了。『小孩是純真的,這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的神話。』森口這麼說。
  愛美的死被警察當成意外,即使森口追查出凶手向警方翻盤,也不過是把凶手送進觀護所,那對失去生命唯一扶持的森口來說遠遠不夠,她決定自己展開復仇。
  
  故事裡出現三對母子。被害者這邊的森口悠子、森口愛美,犯人A及其母親,犯人B及其母親。
  
  森口悠子在婚禮前發現自己懷孕了,跟未婚夫去作健康檢查時,意外發現未婚夫得了愛滋病。未婚夫雖然已經不再是濫交的荒唐青年,愛滋病在日本仍然備受歧視,愛滋病爸爸的小孩跟沒有爸爸的小孩,森口選擇了後者。她跟未婚夫斷絕聯絡單親撫養愛美,愛美是她生活中唯一的支柱。
   
  犯人A的媽媽本來是前途大好的研究人員,因為一樁意外,導引她帶球嫁給一個『普通的』電器行老闆(讓A來說會換個形容詞,大概是『愚笨的』),為人母親這件事對A母來說平淡無奇逼人發瘋,她冀望A繼承她優秀的研究能力,對揠苗助長的後果仍不滿意,最後因為虐待A被A父休掉,如願回到研究室。A一直希望A母能回到他身邊照顧他。
  
  犯人B的媽媽對B採取愛的教育,不管B再爛再遜,都會用力地鼓勵他,像B的成績不好,她就寫信去學校斥責成績排名制度,她深信自己的兒子是最優秀的成品,因為她就是這樣用愛的教育把弟弟拉拔長大,弟弟果真也十分優秀,總有一天,兒子也會像弟弟一樣優秀。B當然能感受到母親的用心與期待,他一方面理所當然享用母親無微不至的照顧,一方面又看輕自己的母親,而因為自己實在太癟腳,對自己毫無自信的B在班上並沒有朋友。
  
  A跟B的距離像南極與北極那麼遠,A恃才傲物,在班上沒有願意搭理的人,B怯弱無用,在班上沒人願意搭理他;A試圖用自己的智慧殺人,但他失敗了,B腦袋空空,卻用最原始的、只要能抱起四歲小女孩就可以的力道,輕鬆殺了人。凶手到底是A還是B呢?
  
  有些人反應森口的復仇實在『太超過了』,簡直『枉為師表』,而我當教師的友人則說,你看,我們面對的是像《告白》裡面那樣的青少年。至於本人,因生性偏激,絕對是站在復仇者這邊。如果A跟B的媽媽能把小孩教好再送到學校來,而不是殺了人也不痛不癢,那他們也不會被復仇;森口從事教職又怎樣?從事教職,唯一的愛女就可以被殺好玩嗎?那誰還要當老師啊?A或B,有像尊敬一個老師一樣尊敬過森口嗎?從來沒有,完全沒有。師生制度隨著現在的小孩愈來愈好命,就好像被歪斜扭曲的女權主義一樣,享樂是女性優先,付錢是男人的事,什麼方便就用什麼搪塞,根本就是教職者擋都擋不住的學生主義熱潮。
  
  值得一提的是湊佳苗的語氣相當冷淡,即使五位自敘者的立場都不相同,講話的感覺都挺冷靜,很有爆點的地方也交代得雲淡風輕,讓我忍不住一看再看,確定我沒看錯。《告白》,所有為人父母者都該看。(免得你的小孩去殺人,或免得你的小孩被同儕殺了。)
  
  再說說電影跟小說的主要差異。
  
  我認為電影把復仇者刻劃得太厲害了,簡直無所不能,其實我看完電影的第一反應只有一句話:「真是惹熊惹虎不要惹到恰查某。」
  森口無疑是最厲害的恰查某,暢快淋漓的復仇看得我大呼過癮,可是我看完電影來看原著,發現有些復仇成果其實是森口無心插柳的餘蔭,森口不過是復仇心重一點的普通人罷了,有點失望,而且有些劇情,是電影版特別安排,原著裡根本沒有。電影裡,森口冷漠地靠著殉教者透露的資訊給A致命一擊,但原著中森口其實還對殉教者表示歉意。
  
  另外有些細節,也是需要看過原著才知道,對事件的發生能有更深一層的體會。不過電影的節奏、氣氛都掌握得相當好,也是值得一看。
  
  不管日本或台灣,出版社都主打『當倫理與正義分歧,你該選哪邊?』我贊同森口的作法,但我不認為這裡面有什麼正義。這不是正義,是人性。
  
  PS電影的畫面很震撼,建議不要讓小孩看,免得影響他們純真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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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