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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白說,這本書很有趣,但我私心認為可以更有趣:這本書只記錄了作者第一年的法律生生活,這樣怎麼夠咧?
  
  瑞克——按照華人的說法——生長在一個律師世家,爸爸是律師,一拖拉庫親戚也是律師,事實上他們親屬的分法只有三種:律師、非律師跟醫生;醫生是唯一容許不是律師又有一個類別的職業。(至於他媽,律師的老婆不必是律師,是花瓶美女就可以了。)
  他爸認為他應該當律師,他媽則說他可以恣意過他的人生——長大後他了解『恣意過他的人生』代表可以任意選擇其他領域……當其他領域的律師,像企業、稅務或智財權。他想要的話,幫殺人犯辯護也可以。  
  雖然他真正有興趣的志業是魔術師,但一直不被家族承認,他又無法靠魔術維生,大學畢業後一直待在家當賴家王小五,最後還是選擇進入法律學院當個法律生。(美國制度是大學畢業後才去考法學院。)
  
  基於(一)他的SAT(美國申請大學的重要依據)考得還不賴,(二)LSAT(法學院入學考)只比SAT多了一個L,(三)夥伴告訴他LSAT跟SAT的水準差不多,(四)他相信了夥伴。剛開始他並沒有很認真準備LSAT,也沒去補習,然而(一)他SAT考得不賴是因為他有補習,(二)補習大幅提高他的成績,(三)他夥伴說謊,所以他最後,嗯……
  
  好,不管如何,他還是進入了某間三流法學院並寫下這本書,敘述第一年的法學生活。
  
  瑞克是個詼諧幽默的人,不過還算不上諷刺辛辣,就如第二章『發現馬屁精』所指,其實他是個相當認真的乖寶寶,就是愛開一些法律玩笑,賣弄一下聰明人的玩笑話,我覺得這樣也不錯,雖然沒有太多拍案叫絕的地方,但他的玩笑話也不會讓我覺得帶有惡意,或是感到不舒服,這之中尺度很難拿捏,有些帶了惡意的幽默風趣只會讓我感到尖酸刻薄而暗自不屑,《律師男孩》就沒這問題;也不排除這是因為他文前所說,『我重新建構了對話,也更動了一些細節。某些法學院作業及考試題目細項也已做修改。總而言之,請別告我。』(←好孬但很真實)
  
  我並沒有唸法律系,但我恰巧有好幾位唸法律系的同學,枕邊人也剛好讀過幾年法律(當他聽到人家說『我有個同學唸法律系』時就會說『我的大學同學都唸法律系』),而且我的枕邊人講話跟作者一樣非常機車幽默風趣,所以《法律男孩》讀起來還挺順的,可惜的是作者只讀了一年就寫書,很多舉例的案件都不夠經典有趣,無法引發我深度的認同,不過我也懷疑,作者讀完法學院才來寫書,會不會就變成《法律人》而非《法律男孩》,那還有什麼樂趣呢?希望作者順利當上律師後還是能保有赤子之心,寫寫美國律師追救護車的頻率、他如何在法庭上變魔術轉移法官跟陪審團的焦點。
  
  書中我覺得最妙的一段敘述是,很多滿腔熱血想伸張正義的學生進了法學院,也有很多想賺大錢過好日子的校園酷客進了法學院,很奇妙的是後來他們做的事情卻相反,好學生憑著好成績進了好的事務所接(或許黑心的)CASE賺大錢,而成績不好的校園酷客卻只能去公益單位謀差為群眾發聲,人生啊,真的很有趣,對吧?原來不是直直走,就能抵達我們的目的。而書中提到的法律生因壓力過大『酗酒、嗑藥、藥物成癮、罹患精神疾病』的問題也值得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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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