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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杯咖啡滿足口腹之慾,第二杯咖啡引人深思,第三杯咖啡給予祝福;阿比西尼亞人相信這三杯咖啡能使人靈性昇華。
  這本小說也像一杯一杯的咖啡,每部歷程各有風味;蘿蔔頭羅伯特.華里斯,放蕩不羈債台高築的奢糜青年,某日清晨餐館一杯有鏽味的咖啡改變了他的人生,父親從此斷絕金援,他只好為品克先生編寫一本『咖啡風味分類手冊』,品嚐他們採買到的各式咖啡,將咖啡的風味化為文字,以供遠赴異國的採買員分辨、採購所需的咖啡。
  
  小說的開頭令我想到《香水》,確實要將嗅覺、味覺化為一般人都能聯想、感同身受的文字並不容易,栗子香、煙薰味、肉桂野萊姆忍冬榛果……甚至是鉛筆屑或溼毛巾,華里斯必須確實描述咖啡沖泡後的口味,手冊才能被完全理解、運用,就連描述外觀都不能像華里斯過往詩意耽美的風格:這堆咖啡豆像絕望一般暗黑深沈、那堆像美德一樣金黃燦爛,而得找出最恰當的形容:到底是跟烏鴉一樣黑、柏油一樣黑,還是跟無煙煤一樣黑。
  
  作者巨細靡遺的描述雖然令我佩服,恨不得我看書時也能喝到書中的咖啡,一起體會咖啡的酸苦百感,但又覺得有些設定太老梗。首先,男主角要不是『有錢人家的子弟』就是『學習文學的年輕人』,學文學幾乎等於什麼都不會,華人也有句話叫『百無一用是書生』,可見這是東西方通識(喂)。如果是有錢人,就可能愛上窮人、僕人或妓女,如果是窮鬼,就恰恰相反愛上富家女。《咖啡神之雫》中,設定接近後者。
  
  然後咧,華里斯愛上雇主的女兒品克.艾蜜莉小姐,為了順利迎娶美人,被品克派去未知的大陸種植咖啡豆,偏偏在那邊遇到了更美好的女人、一生的真愛,書中又會大花篇幅描述這女生有多好與他們的戀愛故事,故事發展得好,書就結束了,故事發展不好,男主角就得大病一場,也對啦,總要把他弄回去家鄉在沈澱中(其實通常是為了女人)寫下自己的歷險過程,書名就跟讀者手中拿到的書一樣。這些都感覺老梗。
  
  幸好,小說設定雖然老梗,作者的文筆跟誠意彌補了這方面的不足,就像連喝了三杯咖啡,雖然有時咖啡帶了點輕微的酸味,卻也香醇濃密,讓人心滿意足。
(哎,香醇濃密,多不精密的形容詞。)《咖啡神之雫》滿滿四百多頁,不只寫華里斯的『浪漫情事』(咳),更寫他身處的社會動盪,寫咖啡的空頭交易,寫味道與情慾,寫女權的發聲,寫品牌行銷,甚至是女性的『歇斯底里』,我從品克先生處看到為何人要莫忘初衷,從貝伊處理解千萬別負擔自己負擔不起的商品,從艾蜜莉身上,則感受到那時代女性的勇敢與悲哀。(或者我也疑惑為什麼每天嫖妓都不會得性病的
  
  好好的咖啡因為商人介入燃燒起漫天的煙霧,倫敦、歐洲、南美洲……,商人販賣看不見的咖啡(未來咖啡),卻燃燒倉儲裡黑寶石一般的咖啡豆,濃煙形成雲霧,等到下雨時,每滴雨水都帶了咖啡味,用最俗濫的比喻,就像是咖啡的眼淚。(沒關係我不是作家,多爛都可以。)下過咖啡淚水的城市,就連販售咖啡的咖啡愛好者,也難以尋獲真正的好咖啡。
  
  商人通常這麼做:他們將80%粗劣的便宜咖啡混入20%的好咖啡,包裝成知名品牌出售,這算是有良心的比例了,還有人混入菊苣、燕麥、烤過的玉米甚至高粱,再用炭灰跟糖漿調味。當品克先生要求華里斯比照辦理,華里斯拒絕了,他說每種咖啡都有它獨特的風味,無法雜混,然而艾蜜莉捧著她心愛的咖啡豆說:『爪哇咖啡的口感很好,味道卻很淡。摩卡似乎正好相反,味道很香,口感卻很稀薄。這兩種混在一起,就能調配出比較能讓人喜愛的咖啡。』華里斯雖然只喜歡咖啡的原味,像是爪哇咖啡的香氣、肯亞咖啡的口感,剛沖泡出來的瓜地馬拉……,為了所愛的女人他還是調配了幾種混合咖啡,成品甚至大受歡迎。
  
  華里斯從『一生一次』至愛的女人手中喝到阿比西尼亞儀式的三杯咖啡,他說第四杯咖啡『沒有名字,卻是苦澀的,是情人躺在床上,望著所愛的人,穿著橘黃色長袍,走過黑暗的巷子,回到擁有她的男人身邊』,但最後他學會愛有很多種風貌,就像咖啡有著多樣性的風味,我想他後來嗅聞薰衣草、迷迭香、佛手柑混合的氣息時,手指滑過咖啡豆時,一定都會想起艾蜜莉吧。《第四杯咖啡》原名《咖啡的多樣性風味》,品嚐過後,我認為它就像一大杯的混合咖啡,值得讀者細細品嚐辨認出風貌與原味,即是各自所認知的,第四杯咖啡。
  
  
  PS1:感謝繁星多媒體提供試讀機會。
  PS2:本書報名試讀時暫名《咖啡的多樣性風味》,寫心得時更為《第四杯咖啡》,正式出版則為《咖啡神之雫》。
  PS3:保留我當初找到的外文版書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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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